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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地通告***临时静态管理***核酸检测***
10月17日0-24时,辽宁省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抚顺市报告1例、盘锦市报告2例;新增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抚顺市报告2例、盘锦市报告1例。
盘锦新增2+1
2022年10月17日0-24时,盘锦市新增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经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均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疫点均已进行终末消毒,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19日,盘锦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据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消息,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输入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阳性人员做到早发现,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防线,盘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0月19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盘锦市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不参加集中采样。
二、采样时间10月19日6:00-13:00,全市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三、采样地点由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
四、提示事项
(一)采样期间,除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核酸检测、民生保障、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及其他值班值守人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通行证》可以外出之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许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按照属地原则,所有中省直驻盘单位、社会机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及市民均要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出租房房东要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有序排队等候,避免扎堆聚集。
(四)进行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
(五)48小时内打过疫苗的人员不能参加核酸采样,需向社区(村)报备。
(六)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人员将有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应提前与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七)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将向社会公告。不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48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八)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做好相关工作预案,督促干部职工参加采样,并于10月20日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核查。
2019年辽宁盘锦市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告
【#小升初#导语】无从盘锦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2019年辽宁盘锦市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盘锦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盘教通〔2019〕24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通〔2019〕37号)要求,现将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小学招生
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应招收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人数,最多可由8月31日延后至12月31日。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不得超过2013年12月31日。
2.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报名时间于7月1日开始,其中采取面谈方式的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招生工作于7月11日前完成,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定于7月15日-7月16日进行补报,保证未被寄宿制小学录取的学区内学生报名入学。
二、初中招生
1.辽东湾实验小学、辽东湾第一小学、辽东湾第二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剩余学位设定录取批次,用于接收辽东湾地区企业子女、盘锦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来盘就业、创业人员子女。
2.民办学校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招生应遵照对口直升的原则,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的就学需求。
3.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报名时间于7月1日开始,其中采取面谈方式的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招生工作于7月11日前完成。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定于7月15日-7月16日进行补报,保证未被其他寄宿制学校录取的辽东湾户籍学生报名入学。
三、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奥数班等,班与班之间学生数原则上相差不超过2人。
2.公民办中小学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联合各县区教育局进行联合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执行。
四、各市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电话
公办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18642755755(孙老师),18242786322(杨老师)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0427-3406006
民办
盘锦市育才学校:0427-6755263
新兴逸夫中学:15942700200
盘锦光正实验学校:0427-2302888,0427-2302999
五、市教育局相关联系方式及信访接待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427-2822440
监督举报电话:0427-2662086
信访接待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办公中心B座5号楼523室
附件:2019年盘锦市市直中小学招生计划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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